关于开展第八届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暨第四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及推荐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0〕329号)精神,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届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暨第四届青年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并就推荐上报北京市教学名师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名师奖评选范围
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为承担我校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各单位在规定限额内推荐候选人,本年度名额依据上一年度申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限额在2人及以上的单位至少推荐1名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往届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校级教学名师奖和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往届校级及以上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奖者不参加本届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人事处出具返聘证明。
二、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
(一)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二)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和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三)现任校级领导不参加此次评审。
(四)名师奖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近三年(2017—2019年度或2017—2020学年度)承担的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三、评选程序
(一)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由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教学单位按限额遴选后向学校推荐。
(二)由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须准备20分钟现场观摩课。具体观摩课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北京市名师奖推荐相关工作
拟参评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应符合上述校级奖项相关要求。
往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推荐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及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奖遴选,往届市级青年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推荐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奖遴选。
往届校级教学名师、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奖预参评北京市级名师奖项的,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上交推荐表并准备观摩课,不占用本学院名额。
五、报送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2020年9月16日中午12点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项目综合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1.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2.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如有附件请单独装订成册,并限报1份;
3.候选人近3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加盖单位公章);
4.候选人简介
(二)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名师奖评审工作,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质量关,并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三)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各级“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学名师奖”。
(四)材料报送
联系人:李博、王娟
办公地点:良乡校区教学楼140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391-1397
电子邮箱:bucmjwc@126.com
北京中医药大学 教务处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