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推荐优秀教师宣传典型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20号文件精神,我校经研究决定开展推荐优秀教师宣传典型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积极向上、成绩显著。
(二)获得过省级以上师德模范、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三)各相关单位分别推荐1位优秀教师。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文字材料。篇幅1000字左右,语言要求鲜活生动,事迹介绍要求体现故事性和时代性。
2.图片材料。3-5幅工作、生活彩色图片,每幅大小2M以上,要求鲜活生动。
(二)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于6月24日前将《优秀教师宣传典型推荐信息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项目综合办公室,同时将教师文字、图片材料及《优秀教师宣传典型推荐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bzy_zlgc@163.com。
联系电话:64287513,联系人:罗祥云。
教务处 人事处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