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教社科[2015]2号)的通知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开展2016年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社会实践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社会实践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由教务处、研究生院主办,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
一、参评条件
1.参加人员
北京中医药大学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可以是团队,也可以是个人(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为1-3人,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5人,确需3人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充分理由;1人以上作者需标注排名,超出人数的不纳论文署名、表彰范围)。
每项成果指导老师仅限1人。
2.参评要求
(1)论文紧密结合所给定的参考选题范围(详见附件1)。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报告必须紧扣教材内容,体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选择相关题目展开。
(2)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主题、内容及具体要求,并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指导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完成;要求观点明确,调查科学,分析全面,逻辑严密,数据可靠,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与实践性,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字数5000-10000字;符合格式规范(详见附件2)。
二、组织保障
马克思主义学院将组建专门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此次活动,并成立评奖专家组,对参选的论文进行评选。
三、评选标准
规范性:紧密结合给定选题范围;社会实践调查对象明确、方法科学;论文撰写符合规范,标题及摘要准确、精练;正文要包括研究内容和目标、研究方法、研究结果、政策建议等;逻辑性强,数据可靠,结论明确。
创新性:在社会实践中深化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知识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创造性地运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观点、方法认识社会,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具有较强的现实价值。
四、奖励办法
论文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5名。一等奖的获奖论文将代表我校参选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社会实践优秀论文评选的活动。
五、活动的相关信息
要求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于10月1日前将论文纸质版论文上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218韩林辛老师处,并将电子版发到张瑞犁老师的邮箱,邮箱地址:minizhangrl@126.com。
联 系 人:韩林辛 电话:64286189
主办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
承办单位:马克主义学院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