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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承担我校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各单位在规定限额内(附件1)推荐候选人,限额在2人及以上的单位至少推荐1名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校级、市级(含市级)以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校级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

  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人事处出具返聘证明。

  二、表彰奖励

  本届拟评选教学名师奖为5名,青年教学名师奖3名,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学校资助每位名师奖获得者一定数额的建设经费,用于开展教学相关活动。

  三、评选条件

  (一)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教育思想先进,教学改革成绩突出、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二)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0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4-2016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三)其它条件请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2)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为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学校将采取查阅文字资料、听取现场授课和会议终评等方式,确定本届校级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学名师获奖名单。

  (三)各单位推荐的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还须准备20分钟的现场观摩课。观摩课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请各单位在2017年6月7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项目综合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1.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2.候选人推荐表一式7份(含一份原件),同时上报电子版,如有附件请单独装订成册,并限报1份;

  3.候选人本年度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候选人个人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符合附件4要求)。

  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表格可登录大学官网数字北中医查看。

  (五)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学名师奖”。

  (六)评审结果将在校内进行公示。

  (七)材料申报地点:原药系楼213室

  联 系 人:袁娜、焦楠           

  联系电话:64286276 电子邮箱:bucmjyyj@126.com

  

  附件:

  1.第五届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首届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2.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3.第五届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首届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4.第五届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首届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

  5.第五届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奖、首届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7年6月2日

  

  

发布日期: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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