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及相关单位:
按照《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课题管理办法》,现开展“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2016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与要求
凡列入“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2016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并如期完成全部研究工作,达到项目设计目标的课题,均可申请结题鉴定。
1. 课题负责人必须如实填写《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2016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结题申请书》(附件2)及整理结题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取消结题资格和再次申请立项课题资格。
2. 学校将对申请结题鉴定的课题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至学会学术部。
3. 课题结题鉴定和评奖工作由学会组建专家组具体实施。专家组对结题课题提出评审意见和评奖建议,报学会审定。通过结题的课题和获奖的课题,由学会颁发结题证书和获奖证书。
二、结题材料
申请结题者需要提交的结题材料包括:
1.《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2016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结题申请书》(一式3份);《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2016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申请结题项目统计表》(仅电子版)。
2. 公开出版的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文章、著作、课件等出版物佐证材料(一式2份)。
3. 与课题研究有关的其他各种成果(一式2份)。
结题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请将课题结题申请书及有关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教务处邮箱(bucmjyyj@126.com)。
联系单位:教务处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行政楼429房间)
联系人:袁娜 李博
联系电话:64287520
附件:
1. 关于开展“2016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