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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静
所在学科:法学
职称:副教授
联系电话:
E-mail:zhcaty@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

个人简历

  张静,女,讲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吉林大学在读法学博士研究生。目前担任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教师,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讲民法Ⅰ、民法Ⅱ、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等法学专业主干课程。主持校级教改课题1项,校级自主选题项目1项,校级科研课题2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多篇。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物权、医患关系、患者权利。2008年被评为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主讲教师。

  自2003年起担任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师,任教八年来,主讲了民法Ⅰ、民法Ⅱ、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民法总论、物权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法律基础等多门法学专业本科生主干课以及选修课,授课对象包括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在日常教学过程中,通过“新”、“活”、“案例”三个环节的尝试提升课程的整体教学效果,得到了授课对象的充分认可。注意在教学中融入新内容、新体会、新讲法、新手段,力争做到课程常讲常新。同时注意多种讲课方式的灵活运用,采用互动式教学方式活跃课堂气氛,并运用案例分析法推进教学,特别是选取有代表性的真实案件展开专题讨论,受到学生欢迎。2008年被评为校级优秀主讲教师,2005年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作为项目负责人于2011年主持一项校级自主选题项目,于2009年主持一项校级科研课题,于2006年主持一项校级科研项目,于2011年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北京市、司法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项目多项。作为副主编参与编写专著《医疗公证与医患和谐》(2011年)。参与编写两部教材,分别是《医事法学》和《医事法学案例分析》(2008年)。任教以来,在《医学与哲学》、《中国卫生法制》、《中国司法》等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多篇。2008年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第四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