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办法
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办法
为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工作,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教学运行过程的监督与指导,确保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聘任
1.教学督导组专家由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热心教学督导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的在职或退休专家、教授组成。
2.教学督导组实行聘任制,采取院系提名推荐的方式,由学校聘任并颁发聘书。任期为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聘用,逾期如不续聘,则自动终止聘用。
3.教学督导组工作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协调,相对独立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注重教育理论学习,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每学年初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及教学工作重点,拟定教学督导年度工作方案。
2.全面了解学校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对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资源的利用等情况进行督导,以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开展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3.负责对全校教师教学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通过随堂听课、查阅教学档案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发现问题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每人每周听课不少于2人次(4学时)。
4.通过课堂听课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收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反馈至相关部门,以促进学校的学风建设。
5.加强与各教学单位的沟通、联系,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督导工作,促进各单位教学水平的提高。每位督导组专家负责联系1~2个学院。
6.参与学校教学评优、项目评审以及专项教学检查工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决策提供意见与建议,做好参谋工作。
7.教学督导通过开展工作全面收集学校本科教学信息,及时总结和分析深入教学第一线所发现的问题,以不定期编发《教学督导动态》的形式向相关部门反馈,为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和决策咨询。
8.督导组每两周召开一次督导专家例会,交流和探讨督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完成一份督导工作专题报告,提出完善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9.完成学校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其它
1.学校每月按规定标准向督导组专家支付酬金。
2.各单位和教师应积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并对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工作。
3.本办法解释权在教务处。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