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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2014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和医师资格考试中心的要求,2014年度报考者(无论是在校生还是社会人员)皆需由卫生医疗机构出具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该证明是由医师资格考试中心下发的统一规范性表格。这与往年我校给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出具临床实习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不同。2014年度我校中医学专业七年制和台港澳本硕连续培养学生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应注意以下环节:

1.学生本人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2014339时—31724时),网报成功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 学生登录教学网下载《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见附件)及《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见附件)。《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中的基本信息由学生本人填写,试用机构、试用起止时间、主要试用岗位(科室)、试用机构考核意见四个栏目中的具体内容由各临床教学医院的教学部门和医疗部门核实后填写,其中试用机构考核意见请统一落各临床教学医院单位公章。《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

3.七年制学生及台港澳本硕连续培养学生《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由各班班长统一收齐到临床教学医院教育处办理,并于21日前交至大学教务处办公室(由原定的19日延长至21日)

4.教务处审核《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后,在符合报名资格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加盖北京中医药大学公章。随后,七年制学生及台港澳本硕连续培养学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由班长统一从教务处领走返回到学生手中。

 

    附件:关于2014年度学生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的意见

    

 

                                              教务处

                                            2014.3.7

 

作者:admin_jxw   发布日期:201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