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于2016年面向全国医药院校开展了“2016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招标立项工作,根据《关于公布“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2016年度医学教育研究立项课题”评审结果的通知》(医教通字[2016]06号),中标课题1007项。我校积极组织参与,共申报课题12项,最终中标课题9项。现根据学会最新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2016年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学校(单位)是否配套经费及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二、工作流程
1.各课题负责人根据通知内容,填写附件信息,提交至教务处。
2.教务处将根据项目研究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给出相应的检查结论,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并在学校内公布。在此基础上,选出2-3个优秀项目(根据立项数目),上报学会学术部评审。
3.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进行整改。
4.对于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提出撤销项目申请。
5.项目在立项研究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如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研究者,须提交变更申请。
三、具体要求
项目主持人在2017年5月31日前向教务处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报送以下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ucmjyyj@126.com。
1.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2.课题中期检查结论一览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
3.立项主持人单位课题管理部门情况统计表(附件3),提交电子版。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教务处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 (原药系楼213房间)
联系人:王娟 焦楠
联系电话:64286276
附件: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一七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