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北京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的日常工作;
2.承担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工作;
3.负责组织校级教学改革课题的发布、申报、评选、实施及各课题中期检查与终期评估工作;
4.负责组织上级部门教育课题申报、督促与检查,并承担部分课题的研究实施与结题工作;
5.负责组织学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与评选等工作;
6.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5-03-24